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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发布时间:2021-06-30 来源: 分类:

 

江阴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政事权限清单

  一、总则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江阴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隶属于江阴市科学技术协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统筹谋划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2、统一管理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干部人事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领导干部

  4按程序审核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章程。

  5批准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重大资金使用与重大投资决策。

  6指导、监督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开展相应工作。

  (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落实党对单位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3、负责全市科技工作者、各专业学(协)会组织的科技交流培训、来信来访接洽,提供科技人才政策、科技类社会团体、科技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团队,举办科技论坛、学术交流、科技沙龙等活动;指导科技工作者开展项目论证评估、课题攻关,提供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成果加速转化;承办金桥工程、企会协作等科技服务活动,开展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开展决策咨询论证、软科学课题研究、建言献策服务等工作;开展各类科普宣传、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职责

  1)按程序审批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核准事业单位章程、复核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

  2)按程序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等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股级职数进行预审。

  (3)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进行法人登记,实施事后监管。

  2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1)对预算编制、执行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管理和指导。

  (2)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管理。

  (3)对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4)依法管理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对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

  (6)组织、指导、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投资评审工作。

  (8)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

  3人社部门人事管理职责

       (1负责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工资管理。

       (2)负责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人事综合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和人事争议处理等事项的综合管理工作。

       (3)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

       (4)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5)及时为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因工受伤职工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4组织部门党建工作管理职责

  (1)加强党对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的领导。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4)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5)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

  

类别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党建

  

工作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将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等加以明确。

  2、统筹谋划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依纪依规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党建和业务联动式评价,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重视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4、建强党务队伍。

  

 

  1、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

  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6、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充实党务工作力量。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督导党组织建设工作。(市委组织部)

  2、经费安排。(市财政局)

  

 

  1、督促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党支部落实机关党建的“三级责任”清单,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任务。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主管机关党组(党委)把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内容。

  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干部

  

人事

  

(参公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组织开展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

  2、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和任命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组织职级晋升。

  3、按程序组织实施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工作。

  4、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5、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1、拟订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协助做好考察等相关工作。

  2、拟订本单位职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及运作规则。

  3、根据本单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进行评价。

  4、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5、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负责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职务、职级等综合管理工作。(市委组织部)

  2、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委编办)

  

 

  1、按要求做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2、负责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交流、登记、辞职、辞退、培训、考核、奖励、惩戒管理相关审批备案事项。

  3、认真执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4、负责做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与控告。

  5、按程序审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核准事业单位章程、复核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

  6、按程序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股级职数进行预审。

  7、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实施事后监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干部

  

人事

  

(非参公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1、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2、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和任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研究推荐后备干部。

  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落实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增强提醒函询诫勉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4、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1、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2、根据本单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进行评价。

  3、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4、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委编办)

  2、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市人社局)

  

 

  1、按程序审批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核准事业单位章程、复核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

  2、按程序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等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对股级职数进行预审。

  3、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实施事后监管。

  4、按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和人事争议处理等事项的综合管理工作。

  6、认真执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做好事业人员退休工作。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收入

  

分配(参公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执行收入分配方案。

  

 

  执行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市委组织部)

  2、经费安排。(市财政局)

  

 

  1、拟订和落实参公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2、建立参公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3、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市级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

  4、对参公人员工资变动、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实行备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收入

  

分配

  

(非参公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审核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拟定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方案。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定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市人社局) 

  2、经费安排。(市财政局)

  

 

  1、拟订和落实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

  2、承担市属事业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

  3、负责事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

  4、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5、根据定员情况和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定市级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需求,并以其综合财力统筹安排。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务

  

资产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管理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资产管理。(市财政局)

  2、财务管理。(市财政局)

  

 

  1、对预算编制、执行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管理和指导。

  2、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管理。

  3、对国有资产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4、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对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

  6、组织、指导、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投资评审工作。

  8、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业务

  

运行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事业单位具体工作。

  

 

  1、负责全市科技工作者、各专业学(协)会组织的科技交流培训、来信来访接洽,提供科技人才政策、科技类社会团体、科技专家队伍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2、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团队,举办科技论坛、学术交流、科技沙龙等活动。

  3、指导科技工作者开展项目论证评估、课题攻关,提供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服务,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成果加速转化。

  4、承办金桥工程、企会协作等科技服务活动,开展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

  5、开展决策咨询论证、软科学课题研究、建言献策服务等工作。

  6、开展各类科普宣传、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7、完成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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