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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评选2016-2017年度优秀科学技术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 分类:

各镇(街道)科协,高新区科协,临港经济开发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各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科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我市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展示我市科技工作者在各学科领域取得的学术成果,根据无锡市优秀学术论文征集评选工作安排和《江阴市科学技术优秀论文评选条例》的相关要求,江阴市科学技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科学技术优秀论文的征集与评选工作。现将江阴市2016-2017年度科学技术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20161月至201712月内,在各类专业报刊杂志发表或在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的科学技术论文,均属评选范围;

2、凡在江阴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并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学技术论文均可申报评奖。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方可申报评奖。

二、送评程序

市科协作为市科学技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具体负责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征集遴选、汇总分类、专家聘请和评审表彰等工作。本届论文评审工作的送评程序如下:

1、高新区科协、临港经济开发区科协、各镇(街道)科协和企业科协所属会员申报参评的论文,由各基层科协负责征集后,按作者单位所属系统报送相关学(协)会参加初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评时,可直接送交至市科协参加评选。基层单位还没成立科协组织的,可由单位内的技术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征集后,按学科、产业分类送交至市科协参加评选。

2、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自身学科领域的论文征集和初评工作,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全市评审。

3、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申报参评的论文,可交由市科协相关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初评申报,也可直接送至市科协参加初评和全市评审。

4、根据无锡市关于优秀学术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江阴市科协将择优推荐部分论文参加无锡市评审。

5、一篇论文限报送一个单位评审推荐,不得多头送审。

三、相关要求

1、参评的论文统一按要求填写江阴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论文内容须以中文形式和论文格式打印(一式两份)。相关附件表格可以在江阴科普网最新公告栏目下载。

2、参评论文需提交在何种刊物发表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需提交在何种专业会议交流的论文汇编目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3、征集和送评论文应注意学科(专业)领域的广泛性,注重学术水平的质量。要将高水平、有创新的论文推荐上来。

4、各学(协)会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审定,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提出初评意见。

5、各学(协)会对报送的论文进行初评后,将参加全市评选的论文评选表、汇总表、论文原稿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科学技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

6、在报送论文纸质材料的同时,要将论文原稿(doc文档)、评选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上传到江阴科普网优秀论文科技论文申报系统,同时发至449088316@qq.com。请论文作者自留底稿,申报材料一概不再退还。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57室市科协,联系人:李浩,电话:86861558,邮编:214431

四、评选时间

120184月至510日前,为市级学(协)会开展征集和初评论文工作阶段;

22018525日前,各市级学(协)会将初评后推荐的优秀论文和有关旁证材料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过期不予受理。

3、市科学技术论文评审委员会择机组织评审。

 

附件:1、江阴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

 2、申报评选论文汇总表

 3、江阴市科学技术优秀论文评选条例

 

江阴市科学技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科协代章)          

20183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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